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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赡养纠纷背后的检察温度——浮梁检察以支持起诉“破局”
时间:2026-10-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案件回顾:八旬老人的赡养之困

“养儿防老”这句老话,在80岁的余大爷这里,却卡了壳。

余大爷育有两子,自2016年起便跟随次子生活,看病、起居全靠次子照料。长子余某甲多年未履行赡养义务,余大爷曾申请基层调解未果。2017年至2024年期间,老人三次住院,长子既未陪护,也未支付任何医疗费用。八十高龄,丧失劳动能力,常年患病用药,生活困难,老人实在没办法了。

主动履职:从“等案上门”到“上门办案”

转机出现在县综治中心移送线索后。浮梁县人民检察院与县综治中心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对涉及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维权线索优先受理、快速审查。收到线索后,该院民事检察部门迅速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当即启动支持起诉程序。

但问题来了——老人行动不便,怎么打官司?

检察官没有犹豫,摒弃“坐堂办案”,联合县法院工作人员主动上门。考虑到余大爷年事已高,一行人来到老人家中,检察官与老人促膝而坐,逐页核对住院单据,逐项记录诉求,倾听心声、核实案情。随后依法向县法院制发支持起诉书。

柔性司法:既解法结,更解心结

案子好判,亲情难修。

为避免父子对簿公堂、修复家庭亲情,检察官主动参与法院调解。调解现场,检察官一边释明赡养相关法律规定,讲明拒不赡养的法律后果;一边从亲情角度耐心劝导,把法理讲透、把情理说通。老人也体谅儿子务工不易,主动将诉求总金额从4.2万元降至2.6万元,并同意分期付款。

最终,父子达成调解协议。目前余某甲已支付2万元,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


案结事了:一纸调解书背后的检察温度


家事案件办理不止追求一纸裁判,更要力求修复亲情,实现老有所养、案结事了人和。

法律有力度,司法有温度。浮梁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基层综治中心线索分流机制,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为切入点,以柔性司法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以检察担当守护“夕阳红”。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用好“检察+综治”联动机制,聚焦老年群体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下沉司法服务,兼顾法理情理,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的家事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家门口。


检察官说法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老年人遇到赡养纠纷,自身维权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将依法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明确诉讼请求、协调申请法律援助等帮助,保障您平等行使诉讼权利。

老有所养,是家事,也是国事。当赡养成为难题,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职,为老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文图:黄尹致

编辑:陈志珺

校审:张 静

监制:汪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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