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人民检察院院情简介
浮梁县位于江西省东北部,素有瓷茶之乡的美称。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始设县治。历史上浮梁县辖瓷都景德镇。1949年,景德镇从浮梁析出设市。1960年,浮梁县撤销建制,改为景德镇市的两个辖区,1989年浮梁恢复县制,隶属于景德镇市。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5年6月,重建于1989年9月,由景德镇市原蛟潭区人民检察院和原鹅湖区人民检察院合并成立。现有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5个内设机构和瑶里检察室、洪源检察室2个派驻机构,单设司法警察大队。
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近年来,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稳步推进“十大业务”,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主动转变监督理念,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浮梁平安稳定。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自觉担当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浮梁、法治浮梁。先后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2014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涌现出“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好人”“江西省十大法治人物”“江西省杰出检察官”“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标兵”“全省检察机关人民满意干警”等一批优秀检察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