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时光为卷,实干作笔;五年一瞬,答卷千钧。
五年来,浮梁检察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检察履职护航平安浮梁、维护公平正义、促进依法行政、守护绿水青山,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县“两会”即将召开之际,浮梁检察推出【浮检五年·履职回响】专栏,邀您一同翻阅五年履职长卷,触摸司法背后的温度与力量。
五年来,浮梁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坚持以“可诉性”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既办好群众看得见的民生小事,又破解行业深层治理难题,累计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42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件1件、最高检正义网“千案展示”平台1件、省院典型案例2件,交出一份厚重鲜活的公益诉讼履职答卷。
两山浮梁:守护绿水青山
立足浮梁生态禀赋,做实“两山”生态检察品牌,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7件。依托“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室,用好“两山”生态观察员、“两山”生态检察小程序,统筹推进矿山修复、耕地保护、流域治理等重点工作,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2200余亩耕地恢复种植条件,督促矿山完成生态修复11189.32平方米,清理杂草2500余立方米、清运垃圾4吨。办理了民法典实施以来全国首例污染环境惩罚性赔偿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十批指导性案例。建立“生态检察+碳汇补偿+社会化治理”协作机制,办理全省首例“认购碳汇+劳务代偿”生态修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引导侵权人认购林业碳汇213.32吨,对无力赔偿部分,探索适用劳务代偿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构建“刑事追责+公益保护+生态修复+社会治理”四位一体综合保护机制,建设396亩“两山”生态检察修复示范基地,补植各类苗木7万余株,相关做法被《江西日报》深入报道。
瓷源文脉:守护陶瓷文化瑰宝
聚焦文化遗产保护,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守护瓷都千年文化传承之路,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3件,覆盖辖区国、省、市、县四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计42处。坚持诉前督促与诉讼刚性并重,对诉前程序未整改到位的,依法及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如办理督促浮梁县某镇人民政府履行对某革命旧址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因整改期限届满后,该镇仍未整改到位,为维护革命文物保护领域公共利益,本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司法监督推动红色资源保护责任落地。
食药安全:守护舌尖安全
紧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全面贯彻“四个最严”标准,扎实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等专项监督活动,聚焦网络餐饮、药品经营、医疗卫生等关键环节,办理涉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督促职能部门开展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生鲜灯集中排查等整治行动,推动经营主体更换符合国家标准灯具190余个,督促违法行为人主动缴纳惩罚性赔偿金1.8万余元,健全“监督-整改-长效”闭环治理机制,筑牢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防线。
平安浮梁:筑牢安全防线
紧盯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聚焦制售假劣农资、“飞线充电”“违规占道”等风险点,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共计28件。如对翟某某等人销售假化肥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各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38万元并获法院判决支持,维护不特定农户合法权益,该案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报道。
护好“钱袋子”:守护国有财产
深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围绕“带薪留置、羁押、服刑”人员线索专项监督以及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部署,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追回违规发放工资待遇、违规报销医保费用。如针对交通事故第三方责任情形下医保基金违规报销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份,推动追回违规报销医保费用2.4万余元,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与医疗保障制度公信力。
数字护权:守护个人信息安全
持续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如办案中发现政务公开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的共性问题,精准锁定统筹监管部门,向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建立全流程监管长效机制,实现“办理一类案件、规范一个领域”,筑牢政务公开领域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治防线。
民生福祉:情牵群众急难愁盼
用心守护特殊群体权益,办理妇女、老年人等权益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如办理的督促整治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针对某敬老院食堂存在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食材溯源台账混乱等安全隐患,区分行业主管部门责任,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构建“检察监督+行业主管+专职监管”联动共治格局,筑牢老年群体饮食安全防线。
监督质效:规范精准办案
把公开听证贯穿办案全过程,邀请行政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公益诉讼检察听证87件,做到既监督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如在办理督促保护古树名木行政公益诉讼一案时,收到行政机关书面整改回复后,打破书面审查局限,邀请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林业工程师及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现场公开听证,把听证评议、社会监督嵌入整改验收全流程,推动古树名木长效保护,在听证评议后,聘任林业工程师、志愿者及乡镇工作人员为“古树公益守护人”,构建“社会守护+专业监管”双重保障机制。
社会治理:善治赋能源头治理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专题调研报告溯源治理作用。聚焦办案发现的个人信息保护、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短板,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向县委、人大、政府呈送调研报告3份,为地方决策提供参考,努力实现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如针对县域传统柴窑在选址、安全生产、燃料管理等方面的现状,以专项调研摸清行业底数,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厘清行业牵头监管部门,分层分类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实现个案监督向行业溯源治理延伸,统筹传统非遗技艺保护与安全生产、生态安全。
文图:第二检察部
编辑:陈志珺
校审:张静
监制:汪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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