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浮梁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第三季度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6年第三季度,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2件,其中院领导填报5件,占比41.67%。下一步,该院将坚持“逢问必录”不动摇,以有力措施抓实“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10月12日
文图:周文斌
编辑:陈志珺
校审:张 静
监制:汪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