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浮梁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第三季度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5年第三季度,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件,均涉及司法办案。其中院领导填报5件,占比31.25%。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保持政治定力,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坚持逢问必录,如实记录,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准确填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环境。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