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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治报》整版聚焦!以检察之力护航“瓷源茶乡”
时间:2026-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新法治报·平安浮梁》专版以《以检察之力护航“瓷源茶乡”——浮梁县人民检察院五年来以更高质效履职书写为民答卷》为题,整版报道了浮梁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打造全国首家“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室,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协同发展,用心守护生态与民生,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瓷源茶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

开展增殖放流(图/受访单位提供)


为打造全国首家“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室,创新“生态检察+碳汇补偿+社会化治理”协调机制;连续五年实现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深耕社会治理前端,制发41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专项整治……近年来,浮梁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质效办案书写法治担当答卷。五年来,该院10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或优秀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在这片森林覆盖率超82%的“瓷源茶乡”,浮梁县人民检察院正以一系列务实举措,切实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让检察工作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文/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 黄尹致 魏雨欣 记者王白如

以检察担当维护安全稳定

五年来,浮梁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将检察之力融入社会之治,以办案实效回应群众关切,以法治担当书写检察答卷。

筑牢安全防线,维护社会稳定。该院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804人,起诉1494人;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662名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自愿认罪认罚,占比87.52%,一审服判率达94.2%。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32人;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依法起诉345人。

聚焦发展需求,优化营商环境。围绕电信网络诈骗,该院积极参与“断卡”行动,起诉276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犯罪22人;打击串通招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77人。

守护生态文脉,践行绿色司法。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344件,公益诉讼案件183件。该院统筹推进矿山修复、耕地保护、流域治理等工作,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2200余亩耕地恢复种植条件,督促矿山完成生态修复11189.32平方米,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延伸监督触角,助推社会治理。该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针对校园安全、食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短板,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1份,推动专项整治3次。该院制发的道路客运非法运营问题检察建议,入选省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卓有成效,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呈送调研报告7件,推动实现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

打造“两山”生态检察特色品牌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县域生态资源禀赋与检察职能定位,联合公安、法院及生态环境等单位,统筹基层力量设立全国首家“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室,构建起多方协同的生态保护格局。

依托“两山”生态检察工作室,从2021年以来,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3件;办理污染环境、非法倾倒废物、非法采矿、违法堆放固体废弃物等案件60件。该院在办理浙江某化工公司倾倒废液民事公益诉讼案中,追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85万余元,追缴惩罚性赔偿金17万余元,该案入选最高检第四十批指导性案例。创新“生态检察+碳汇补偿+社会化治理”机制,该院在办理全省首例“认购碳汇+劳务代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引导侵权人认购林业碳汇213.32吨;对无力赔偿部分以劳务代偿替代修复。浮梁县建成396亩生态修复示范基地,补植苗木7万余株,形成“刑事追责+公益保护+生态修复+社会治理”四位一体保护机制。

建强专业阵地,提升履职质效。该院和多部门建立全国首个陆生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基地和县黑麂保护示范点,集办案、修复、宣教、研讨于一体;组建生态检察办案组,实行简案快办、难案精办、专案专办。创新建立“两山”生态观察员制度,首批聘任161名观察员实现乡镇村全覆盖,2024年吸纳148名乡村振兴助理员加入,打通基层生态保护“最后一公里”。出台耕地保护、矿山修复、野生动物司法保护等协作文件,厘清监管职责,统一执法标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改革实践获多方认可。浮梁县“以生态检察促‘两山’转化新路径”入选2022年度景德镇市全面深化改革十大优秀案例,被省委改革办确定为基层探索改革项目,获评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坚持“如我在诉”做实司法为民

五年来,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与人民群众同心,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努力让检察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该院坚持“如我在诉”办好群众身边案件,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连续五年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累计办理群众信访539件。发挥司法救助纾困作用,向99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172万元。构建“司法救助+n”多元模式,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实现从一次性救助向长效帮扶延伸。

聚焦民生关切,该院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22件。聚力守护民生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安心就医权益,办理医保诈骗案件6件,挽损49万余元。该院办理食药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5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等整治行动,推动构建“监督—整改—长效”治理机制。

多维发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该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起诉37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贯彻“宽容不纵容、关爱不放任”原则,实现惩戒与教育挽救有机统一。针对监护侵害、监护失职等问题,该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97次,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97份、督促监护令81份,推动监护人依法履职。强化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该院联合县妇联、县关工委、县委社会工作部成立“七色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司法社工工作站;会同景德镇市枫树山林场构建“1+8”生态护苗帮教模式,开展各类帮教活动90余次。经系统帮教,13名涉罪未成年人重返校园,19人实现稳定就业,顺利回归社会。

深耕主责主业筑牢法治根基

五年来,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与法治进程同步,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以更大力度强化刑事检察。该院深化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案27件、监督撤案22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527件次,清理挂案26件,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3起。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件,其中发回重审3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7件。

以更高标准做好民事检察。该院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30件,提出检察建议74件,促成和解36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1件,为弱势群体挽回损失53万余元。针对涉医保基金先行支付民事侵权案件同案不同判问题,该院联合县法院、县医保局召开联席会,统一裁判尺度,同时建立追偿协作机制,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以更强担当开展行政检察。该院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3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2件,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确有必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不起诉案件移交行政机关处理68人,有效防止“不刑不罚”。该院办理的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存疑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

以更宽视野拓展公益诉讼检察。聚焦“4+11+n”领域办案342件,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33件;紧盯耕地保护,办理“非农化”“非粮化”案件22件,推动2200余亩耕地恢复种植条件,相关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助力耕地保护典型案例。


来源:新法治报

编辑:陈志珺

校审:张 静

监制:汪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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