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为今后五年我国发展指明了方向与路径。”应勇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领会和把握“十五五”时期的重要地位和《建议》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和把握“十五五”时期平安中国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深刻领会和把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有机结合起来,凝心聚力、担当实干、接续奋斗,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应勇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着眼《建议》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部署,加强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更好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着眼《建议》对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部署,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强化产权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眼《建议》关于增进民生福祉的系列部署,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强化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更好服务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议》专章部署“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强调“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协同健全国家安全体系,推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服务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
“《建议》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更高要求。”应勇指出,检察机关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更好服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围绕依法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持续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规范化建设,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及时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查扣冻”问题。要围绕推动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持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加强对民事虚假诉讼、行政生效裁判等的监督,强化裁判结果和审判活动监督,既要依法支持正确的司法裁判,维护司法裁判的既判力,也要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司法裁判,守牢防止冤错案件底线。要围绕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全程监督机制,研究加强对行政诉讼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要认真研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的审议意见,配合推进立法进程,围绕法定领域依法充分履职,更好彰显检察公益诉讼的功能和价值。
应勇强调,要大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持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检察队伍素能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应勇指出,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深化学习宣讲宣传,深入调查研究,围绕《建议》关于司法工作、检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思考谋划,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推进检察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效。检察机关服务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要加强工作统筹,加大工作力度,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