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司法办案公开、公平、公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杨文兴故意伤害案、胡耐心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时00分
二、听证地点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浮梁县育才路63号)
三、听证方式
本次听证以公开方式进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现场预约方式于2026年1月22日下午17时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四、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应出示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场。
2.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芦惠雯
联系电话:0798-12309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