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司法办案公开、公平、公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对史冬香故意伤害案、李丽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9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育才路63号)
三、听证方式
本次听证以公开方式进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现场预约方式于2025年12月18日17时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四、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应出示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场。
2.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冯彦彬
联系电话:0798-12309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