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肩负着重要使命。我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21年以来,共提前介入性侵案件4件,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1件11人,批捕4件4人,不捕7件7人。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9件19人,起诉6件21人,不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5人。发出《督促监护令》9份,诉前检察建议1份。
2021年5月24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充分听取和审议了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指出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法治副校长的工作机制和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公益诉讼等三方面存在不足,提出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能力建设和加强协作配合的审议意见。对此,我院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着力推动未检工作创新发展
1.进一步深刻认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意义。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担负起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把未成年人检察保护的质量、效益摆在更加优先位置。在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在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我院一名干警荣获业务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