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浮梁县“两山”生态检察修复示范基地(二期)在湘湖镇灵安村揭牌成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超,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主任黎平,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更生,湘湖镇党委书记朱纯姿出席揭牌仪式,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江琪芳主持揭牌仪式,县检察院、县林业局、湘湖镇林工站、银坞林场东流分场等相关工作人员、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教师及学生等,共计40余人参加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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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上,程超、黎平、胡更生、朱纯姿共同为浮梁县“两山”生态检察修复示范基地(二期)揭牌。

浮梁县“两山”生态检察修复示范基地(二期)位于浮梁县银坞林场东流分场,占地186亩。主要针对破坏森林资源、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类型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中,在无法进行原址修复或在原址修复已无必要的情况下,检察机关责令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采用在异地补植复绿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并由银坞林场负责后续林木管护。揭牌仪式的顺利举行标志着浮梁县生态检察工作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探索“两山”转化道路的征程上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据悉,“两山”生态检察修复示范基地一期于2023年在县峙滩镇设立,截止目前种植的4万余株杉木、檫木等树苗长势良好。此次二期基地的建立创新性引入基地所在地高校景德镇陶瓷大学共同开展生态修复教育实践工作,将检察力量、林业与高校智慧进行融合,为生态保护注入全新活力,构建“司法+教育+行政”生态多重保护平台,系在一期构建“检察+林业+碳汇”办案模式的延续及创新,更是检察机关生态实践与高校法学理论深度融合的探索,构建起"司法修复-理论研讨-公众教育"的全链条生态治理体系,为"两山"转化提供了可复制的智慧方案。
揭牌仪式后,参加仪式领导和工作人员共同为基地栽种第一批树苗。本次共栽种湿地松、檫木等各类树苗3万余株。

下一步,该院将依托基地,联合林业、当地党委政府、高校等部门,共同开展好生态修复、实践教学、宣传教育等系统性生态保护工作,真正将基地打造成生态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平台,开启生态保护联动协作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