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在浮梁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匡 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世纪疫情与百年变局交织,是极不寻常的一年。这一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在2020年度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浮梁县检察院名列全省基层检察院第一。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新时代浮梁新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新冠疫情发生后,我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第一时间组织全院干警投入疫情防控,为遏制疫情蔓延作出积极贡献。依法惩治扰乱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建立涉疫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提前介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7件7人,起诉6件6人。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2起涉疫案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动追回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
精准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的若干措施》,全年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3万余元,帮助挂点帮扶村建设好产业扶贫基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更多收入保障。结合党建“三化”建设,开展“主题党日+扶贫日”活动,组织扶贫干部参与集体劳动、参加“三讲一评”、深入贫困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宣传党的精准扶贫政策,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相衔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