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2日在浮梁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匡 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浮梁县复县30周年。一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主动转变监督理念,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浮梁平安稳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深度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服务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与金融监管、公安等部门协作,积极参与金融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协调督促金融监管部门落实好“三号检察建议”。把办理经济犯罪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相结合,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强迫交易、信用卡诈骗等犯罪10件19人,提起公诉5件21人。积极参与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办理徐某发等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探索适用无危险性不批捕等措施,促使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主动履行支付责任,最终追回被拖欠农民工工资260余万元,千方百计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认真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举全院之力扎实开展产业帮扶,陆续投入产业帮扶资金18万余元,帮助扶贫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助力农产品营销推广,合作社年收入10万余元。此外,与县扶贫办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印发《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办法》,办理4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救助金59000元,为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
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保持惩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的高压态势,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10件14人,起诉21件41人,监督立案1件1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1件1人,追诉漏罪1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如发现浙江某化工企业在浮梁县境内跨境倾倒硫酸母液1124吨,造成当地大面积水体、土壤等领域严重污染,我院及时提前介入,协同环保、公安等部门调查查处,依法追究6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进一步督促修复当地受污染的生态环境。
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共批捕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影响非公企业生产经营犯罪6件7人,起诉8件60人。加强检企互动,依托服务非公企业检察工作队,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开展主题宪法宣传日等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组织召开服务非公企业座谈会、“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邀请县工商联等部门代表以及非公企业代表共商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举措,受理并办结企业诉求4件,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