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0日在浮梁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匡 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一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服务全县发展大局,聚力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保障绿色发展,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持续深化检察特色品牌,坚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服务大局,合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积极投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把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与促进发展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批准逮捕信用卡诈骗、强迫交易、拒不执行判决罪等案件6件7人,提起公诉11件14人,着力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积极主动服务非公企业,成立服务非公企业检察工作队,与民营企业建立“一对一”的服务机制,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征询意见,促进企业加强法治管理,强化企业合法经营和环境保护意识,有效防范风险发生,助推非公企业健康发展。
全心投入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惩危害农村稳定犯罪,批捕“村霸”、“行霸”等损害农民利益的刑事犯罪案件2件3人,起诉2件4人。组织29名检察干警结对帮扶55户贫困户,投入脱贫攻坚专项资金20余万元。深入挂点帮扶村开展村企联动助脱贫座谈会,举办结对帮扶专题讲座,将精准扶贫对接到位。帮助扶贫村解决产业发展难题,以产业扶贫作为精准帮扶的重要渠道,改变过去只注重输血的短期帮扶,转向助力村民自我致富的长远发展。
致力助推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深入推进“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在县林业局设立派驻检察室的基础上,去年又在县水务局设立派驻检察室,健全水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形成信息共享、案件共商与打击共为的工作机制。始终保持惩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的高压态势,组建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专门办案组,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23件4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4件6人。全力配合县打击“两违”专项行动,在办理彭某某非法扰乱市场秩序案件中,审查发现彭某某不仅非法转让、倒卖土地,还为他人平整土地、建造厂房,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事实,在主动引导侦查补证后,以彭某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300余亩、非法占用农用地60余亩两罪提起公诉,充分运用好审查追诉职能,有力地打击了“两违”的违法犯罪行为。稳步推进瑶里办案及专门用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建立规划合理、功能完善、业务突出的生态检察办案用房,为浮梁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