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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 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5个,派驻检察室2个。
2.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0年编制人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数67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4人,临聘人员10人,书记员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