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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蛙养殖污染?检察公益诉讼说“不”!
时间:2020-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牛蛙,以其肉质鲜嫩成为人们餐桌上的一道美食,但是,牛蛙是怎样养殖的,你知道吗?20196月,浮梁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在三龙镇三龙村有一片大约80亩水田用来养殖牛蛙,造成的污染非常严重。

牛蛙属外来入侵物种,适应性强,天敌较少,繁殖能力强,大量养殖会对当地生态平衡造成较大的破坏。经该院调查核实,20145月开始,吴某某在三龙镇三龙村租用大约80余亩水田用于牛蛙养殖,后又分包给多名养殖户,在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形下,在水田设大棚高密度养殖牛蛙。在养殖过程中,未配置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污水处理设施,直接将污水排入西河,且对病死蛙体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只在大棚旁边挖深坑进行掩埋,吴某某等人的非法养殖牛蛙行为对附近区域环境造成了污染,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整治前

因该案涉及养殖户多,养殖面积大,涉及监管部门多,为推动牛蛙养殖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先后两次组织四个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讨整改方案。同时,依法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限期将吴某某等人牛蛙养殖场退养清理,维护当地生态环境。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均高度重视,坚持保障群众利益和治理环境污染并重原则,形成监管合力,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分管副县长带队到养殖现场查看,召开会议,加强整改力度。截止目前,牛蛙养殖场70多个大棚大部分已拆除,破坏的水田已基本恢复原状,其余的退养清理工作也在有序进行中,基本消除了牛蛙养殖对环境的污染。该院将继续跟进吴某某牛蛙养殖场环境污染案的退养清理工作,确保牛蛙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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