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浮梁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三季度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4年第三季度,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共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0件,其中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2件,打探案情4件,打听承办人信息1件,了解案件进展9件,反映司法办案问题2件,其他情况2件。记录报告对象均来自于检察系统外部,涉及非检察机关人员18件。
下一步,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化落实“铁规禁令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坚持“逢问必录”的原则,不断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落深落细,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