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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3 23”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2024-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砥砺初心使命,筑牢廉洁防火墙,近日,浮梁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3?23”警示教育大会,会上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通报了若干违规违纪警示案例,并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会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超为全体检察干警上了一堂以“奋力走好新的赶考路”为主题的专题党课。

程超就如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保持政治定力,走好新的赶考路,对全体检察干警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认清“严”的形势,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要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履行入党誓词中“严守党的纪律”的承诺;要强化党性观念,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党内制度,严格落实请示报告;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小节论”,杜绝小事可为念头,始终牢记在遵守纪律问题上,没有重要不重要之分,没有大小之别,切实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二是履行“管”的职能,扭住管党治党的重心点。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履职的各方面全过程;要推进党组织建设,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要勇于自我革命,落实检察人员谈心谈话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永葆党组织和检察队伍的生机活力。

三是突出“实”的举措,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如我在诉”的精神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要坚持做到依规用权,秉公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正确对待名和利,自觉净化朋友圈、纯洁社交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塑造良好的政治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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