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匡宁带领该院干警前往看守所提审一起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为该案的承办人,从审阅案件卷宗,到制作阅卷笔录、讯问犯罪嫌疑人,检察长匡宁同志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针对犯罪事实和犯罪经过逐一进行讯问。
图为匡宁检察长(右一)正在审讯犯罪嫌疑人
讯问后,检察长匡宁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制教育。
图为匡宁检察长(左一)正在审讯犯罪嫌疑人
这也是司法体制改革后,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入额的院领导直接办案的一个缩影,类似这样的场景,在该院已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