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匡宁以员额检察官、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对施某某、虞某某等八名被告人非法采伐和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标志着我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全面铺开,员额检察官办案成为新常态。
为保证办案质量和效果,庭审前,匡宁检察长全面审阅了卷宗材料,深入了解案件的案发背景、案件情况,与公诉科干警研讨案情,确保案件定性准确,亲自制作出庭预案和公诉意见。庭审中,匡宁检察长严格按照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仪表整洁,用语规范,逻辑缜密。庭审历时一个小时,审判长当庭宣布休庭合议,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