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1月是全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为策应野生动物司法保护的实际需要,11月22日,浮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在该县臧湾乡寿溪村设立了浮梁县陆生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基地和县黑麂保护示范点,并举行揭牌仪式。



参加活动的各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健全陆生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司法保护机制,从基本原则、合作内容、职责分工以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形成了协调联动、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了协同治理的机制路径,形成了协调一致的工作节奏和强大合力。


随后,县法院在保护基地公开开庭宣判一起非法收购、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件,该院检察干警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庭审现场。庭审结束后,检察官以该案为例,结合“两山”生态检察职能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公开课。


下一步,该院将立足生态检察职能,严格依法履职尽责,持续加强普法宣传,不断加强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工作,以检察之力守护浮梁生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