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浮梁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三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布:
2023年第三季度,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共计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9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0件,占比52.63%。从记录报告事项的类别看,涉及司法活动共19件,占比100%;从行为情形看,涉及了解案件进展共19件,占比100%。
下一步,浮梁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压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主体责任,坚决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浮梁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