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司法办案公开、公平、公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对黄仕河非法狩猎案,苏顺生交通肇事案,夏鹏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叶文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9:00
二、观看听证会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10月30日17:00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地点:浮梁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景德镇市浮梁县育才路63号)
三、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旁听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年青
联系电话:0798-262071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