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公室。
负责政务、会务、机要保密、检务装备、计划财务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络工作。
(二) 政治部。
负责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干部人事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三) 第一检察部。
负责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以及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等工作。
(四)第二检察部。
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工作。
(五)第三检察部。
负责刑事执行、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和国家司法救助、法律政策研究、检委会、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检察技术、检察信息化建设、检务督查等工作。
(六)法警大队。
负责司法警务工作
(七)瑶里检察室;洪源检察室。
负责接收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访,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开展法制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