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学习突显常态化制度化
8月10日,浮梁县检察院组织检委会全体成员集体学习了围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查阅了相关司法解释和法律文书的意见,进一步把“两学一做”落到了实处。
党组书记、检察长匡宁讲话
会上,民行科负责人传达了公益诉讼工作部署会的会议精神,解读了相关规定,着重介绍了基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前置程序、诉讼身份等方面,列举了详实案例进行学习。此次会议还以PPT演示、领读等多种形式集体学习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检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最新司法解释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