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上午,我院代检察长匡宁所作的检察工作报告在我县十届人大一次会上获全票通过。代表们一致认为:县检察院回顾五年工作数据详实、全面客观,谋划今后工作主题鲜明、重点突出。
过去五年,我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和检察工作主题,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81人,提起公诉1190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1件54人,其中大要案15件21人,科级干部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元。推进社会化大预防建设,牵头构建了17个乡镇和75个县直部门参加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健全了预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过失、轻微犯罪,综合评价犯罪情节,依法不批准逮捕105人,不起诉80人,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监督立案36人,监督撤案6件,纠正漏捕48人,决定追诉漏犯113人,追诉漏罪15件,提出刑事抗诉9件,改判或发回重审6件,进一步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发挥同级审判监督作用,针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7件,促成当事人和解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督促对逮捕后无羁押必要的12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发出检察建议18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纠正轻微违法情形133人次,收监执行5人,保障了刑罚正确实施。强化自身建设,保持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取得了“江西省文明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先后涌现出了“中国好人”“全省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标兵”“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江西省杰出检察官”等一批先进典型。